览富财经网讯: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威股份”)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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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1月17日,达威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1,185万元至1,440万元。3月31日,达威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盈利480万元至550万元。4月24日,达威股份再次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70万元至240万元。4月28日,达威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82.79万元。达威股份《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达威股份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达威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达威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不得使用夸大、模糊或者误导性陈述,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4)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来源:览富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