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不要再说我没有告诉你这些法律风险!

来源: 个人图书馆-成都律师刘艳

另外强调一点,目前比较泛滥、流行的一种刑事犯罪,就是所谓的帮信罪。比如,近年来银行管理越来越严格,私人要想新开账户、新办银行卡越来越艰难。有些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做一些洗钱、诈骗等违法行为,很难再以购买身份证、偷取身份证等方式去银行开户,只能盯上一些喜欢占便宜的家伙,以这些人的名义去注册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然后以公司的名义开始公司账户,再进行洗钱、骗钱……而这个时候法定代表人首当其冲的就可能涉嫌帮信罪。之前可能涉及的一些刑事犯罪,此处不予累述。

【名词解读】


(资料图片)

名义股东——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注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合同,仅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换句话说,第三人申请执行,就是执行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就“逍遥法外”了。这可能就是实际出资人找其他人代持股份的意义之一。

限高——

限制高消费简称“限高”,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消费行为。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甚至,有些地方可以限制被执行人驾驶行为。《2022,欠钱不还,禁止老赖开车了!》

失信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