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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等2名同志(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20日前配送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20日
配送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530125、0771—553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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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