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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刘晓彤)近年来,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等方式,主动将优质的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始终常态化开展调解、调动基层人民法庭等工作,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庭审等工作前移到乡村院落、田间地头、村民家中,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使当事人感受到了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人文关怀。
近日,天镇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将村委会变为“法庭”。案涉土地位于贾家屯乡将军庙村,该村距离县址逾30公里。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双方因位于村东北六所地1.8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所在地路途较远,且该案当事人年龄偏大、案涉土地取证便捷、同为乡邻等,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当即决定带上庭审物品,与书记员一行下沉服务,变“坐堂审案”为“到村开庭”,将巡回审判法庭开到村。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调取证据,庄严的国徽、摆放有序的巡回法庭,依照开庭审理的正常程序,原被告双方依次进行了充分的诉辩、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确认。
一次庭审便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下一步,天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稳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深入基层,以案释法,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