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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卫生间扶手、一方低位接待台、一个无障碍停车位、一间无障碍客房……这些生活中很容易被常人忽视的细微关照,却是那些特殊人群的生活“必需品”。
随着国内旅游业迅猛复苏,与之相关的投诉也随之增多。几个月前,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某五星级酒店原有的“无障碍客房”取消了,原本就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少了一个出行选择。
检察官实地查看了这家位于杭州武林繁华地带的知名五星级酒店,发现该酒店是亚运会、亚残运会官方接待饭店。在2005年,这家酒店就设有2间无障碍客房。然而,酒店为降低经营成本,将原有的无障碍客房拆除并将所在楼层整体出租给第三方,且未在其他楼层设立无障碍客房。
拱墅区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改。随后,扩大到全区范围内的亚(残)运会官方接待饭店的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涉及到12家酒店,整改问题达到70个。
酒店恢复设立无障碍客房。拱墅区检察院供图
此外,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饭店取得星级后,因改造发生建筑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的变化,关闭或取消原有设施设备、服务功能或项目,导致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必须向相应级别星评委申报,接受复核或重新评定。否则,相应级别星评委应收回该饭店的星级证书和标志牌。
“无障碍设施彰显社会温情,且并不是残疾人独享,老年人、伤病患者、婴幼儿、未成年人、孕妇等群体,在特殊时期、特殊环境下都需要无障碍环境。”拱墅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今年4月24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中就突出了“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的基本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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