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实控人父子“夺权”之争引发的内乱再度引起来交易所的关注。
4月11日,深交所向电科院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罢免前董事长引起的印章失控和相关纠纷情况,造成公司的各方面影响,将如何解决。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发问的原因,仍由此前电科院实控人父子“失和”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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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2年11月,时任董事长,实控人之一的胡醇将电科院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合同专用章带离公司,并再未归还。
今年1月,电科院召开董事会会议,罢免胡醇董事长一职,引起胡醇强烈反对,并将上市公司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
与此同时,上述被带走的印章引发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上市公司起诉未果,在4月7日公告相关印章停止使用。
4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印章临时使用办法,表示将临时启用“1 号合同专用章”等。
然而当天董事会上依然暗流涌动,公告显示,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其中独立董事赵怡超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随后,公司公告两名独立董事赵怡超、王雪靖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
同日,董事胡醇继续对议案提出反对票。
公告显示,胡醇反对的理由中,公布了双方纠纷多个细节。
首先是针对胡醇诉电科院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一案,根据胡醇表示,该案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13日以及2023年3月24日三次进行开庭审理。
其次,电科院起诉胡醇证照返还案件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并未支持电科院先于执行的申请,并于2023年3月27日签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506民初1325号》,裁定驳回申请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先予执行申请。
胡醇指出,此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之一《关于印章临时使用办法的议案》,实际上为电科院规避法院裁定,就法院未支持的事项以进行暗箱操作,本人要求印章归属应以生效司法判决为准。
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发布公告《关于印章停止使用的公告》,落款为董事会,但并未通知法定代表人胡醇本人。且在2023年1月12日之前,胡醇认为,其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合法持有公章,公司该单方面公告程序违法、与事实不符,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前,电科院方面已多次公开表示,由于印章的失控,对公司生产经营,贷款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相关接近电科院人士4月12日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如此父子内斗,后续恐怕对公司治理会造成大的影响。
由于印章实控,实控人纠纷等问题已影响到公司正常运作,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对最新的股东大会是否合法合规提出疑问,并要求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合同章替代公章的议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结合印章失控和相关纠纷情况,说明前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机制、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秩序等方面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独董无故缺席董事会,继而连续两名独董一起辞职的问题,深交所要求公司在函询赵怡超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赵怡超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投票的具体原因,该名董事是否能够正常履职,是否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分别说明两名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具体原因,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以及后续的补选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