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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600565.SH)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迪马股份报2.02元,涨幅3.06%,总市值50.33亿元。
根据公告,迪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东原香山五期、2015-81号地块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即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47,451,885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日,迪马股份总股本为2,491,506,284股,其中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持有公司885,737,591股,持股比例为35.55%,为公司控股股东,赵洁红及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东银控股之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公司43.12%的股份。迪马股份实际控制人为罗韶宇,其通过控制东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3.12%的股份。
迪马股份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为747,451,885股,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到3,238,958,169股。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罗韶宇仍控制不低于公司33.17%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迪马股份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旨在为公司政策支持项目建设提供增量资金支持;加速推进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2022年前三季度,迪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93.08亿元,同比增长7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2.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5亿元,同比增长142.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0亿元。
单季度来看,2022年第三季度,迪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90.90亿元,同比增长81.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62万元,同比下降86.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5.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