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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1日 浙江东方(600120)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基因”)发布声明称,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23400359,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范畴,个人及其他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者不得从事上述产品的经营活动。
东方基因作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的生产企业,一直要求各合作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协议依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各经营企业应合理合规制定销售价格,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价格政策,严禁大幅提高防疫物资销售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等违规行为。
校对 吴兴发